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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5人、1群体上榜!2021年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候选人名单公示

记者从山东长安网获悉,2021年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候选人名单、事迹公示。为使省见义勇为模范和模范群体的评选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弘扬社会正能量,通过省见义勇为模范和模范群体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现将2021年度省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46人、模范群体3个14人的主要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

12月8日00: 00-14日23:59

二、公示平台

http://www.sdpeace.gov.cn/ (山东长安网);齐鲁石敢当(微信公众平台) ; http://sdjyyw.dzwww.com/ (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站)。

三、若对初审通过人员事迹情况有异议的,请致电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和模范群体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四、监督电话: 0531-51775791。

2021年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推荐人员名单

青岛市(5人)

1、王学兵,男,汉族,群众,1961年9月24日出生,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街道东昌社区居民。

2、于  鹏,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0月3日出生,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天和小区居民。

3、曹强文,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11月10日出生,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香港路居委会工作人员。

4、黑振飞,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3月5日出生,青岛胶州市公安局杜村派出所辅警。(省颁奖典礼表彰人员)

5、徐方龙,男,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2月7日出生,青岛胶州市公安局铺集派出所辅警。(省颁奖典礼表彰人员)

推荐人员事迹

1、王学兵

男,汉族,群众,1961年9月24日出生,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街道东昌社区居民。

2021年4月28日13时30分,王学兵在沔阳路西侧附近海域赶海,正要收拾东西回家时发现有一名女子伫立在一公里外的海域处一动不动,给她打手势她也没有反应。当时正值海水涨潮,随着时间的推移,上涨的海水越来越深,已经淹到了女子的腰部,处境十分危险。

王学兵判断该女子肯定是赶海的时候陷在淤泥里,走不出来了,危急时刻,他顾不得考虑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第一反应就是救人要紧”,王学兵脱掉上衣,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可用的漂浮物,只好找了根绳子把水裤拦腰系紧,在不断涨潮的海水中艰难地向被困女子靠近。

走了几步以后,王学兵发现淤泥的深度已经没过膝盖,并且有一些深坑,“我当时感觉涨潮的速度挺快的,如果水裤进水的话,不仅救不了人,可能自己也会被困住。”危急时刻王学兵沉着应对并迅速改变了营救措施,他立即返回岸边取来自己的赶海工具当作拐杖,而此时海水已经涨到了被困女子胸口位置。王学兵加快脚步,十分钟后走到了被困女子的身边。“她很明显已经没力气了,再加上害怕,情绪上有些不稳定,我就先稳定女子焦急的情绪。”

女子情绪稳定后,王学兵把被困女子的胳膊架到肩膀上,让她借助自己的力量慢慢地从淤泥中把腿拔出来,然后抓着她的胳膊慢慢地往岸边走去。“她那时候已经体力不支,往岸边走的非常困难,我们中间还休息了三次。”十几分钟后,两人逐渐靠岸,此时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帮助两人上了岸。因海水寒冷,加上施救过程中过度劳累,到岸边后王学兵累倒在现场。

事后,民警告诉王学兵被困女子没有大碍,王学兵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据施救民警介绍,当天是天文大潮日,涨潮很快,若施救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我虽不会游泳,但绝不能见死不救,遇谁都是要这样做的,一条人命胜过一切。”经了解,这已经是王学兵第三次见义勇为成功救人了。日常生活中,王学兵也总是在邻居们遇到困难时主动伸出援助之手,随时随地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已经成为王学兵的一种习惯。

2021年5月20日,李沧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王学兵“李沧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21年6月24日,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王学兵“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5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了王学兵事迹。

2、于  鹏

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0月3日出生,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天和小区居民。

2021年4月5日晚8时5分许,像往常一样,于鹏在泰成喜来登酒店对面的唐岛湾北岸附近跑步,刚跑完10公里的他正满身大汗,突然被一名小伙子喊住,“会游泳吗?快!前面有人跳海了!快去救救她!”。

救人如救火,于鹏二话没说便跟着小伙子赶到落水现场,看到离岸约10米的海水中有一名落水者正在挣扎。于鹏没有丝毫犹豫跳入海中朝落水者游去,近前才发现是一名年轻女子,他先把外套甩给女子想让她拉住衣服。但女子被海水呛得神智不清无法抓住外套,眼见女子就要漂向深水区,于鹏使出浑身力气,拼命朝女子游过去,一把搂住她的腰,用力把她一步一步拖上岸。

女子被救上岸后两腿发软,发出干呕,于鹏从后面抱起女子进行数次腹部挤压之后,女子的呼吸基本恢复正常,岸边的热心市民将于鹏衣服递过来,于鹏立即将干衣服披在女子身上,并嘱咐女子赶紧联系家人,女子在热心人的陪伴下离开了现场。此时于鹏才感觉到自己腿肚子被冻得抽筋,连站都站不稳。在做了简单的调整后,于鹏也默默离开了。有好心市民询问他的名字,想要给他件衣服、送他回家都被他婉拒了。

于鹏下海救人的事迹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后经了解,落水女子19岁,即墨人。其与家人登门感谢于鹏的舍命相救。2021年4月15日,青岛西海岸新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于鹏“青岛西海岸新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6月24日,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于鹏“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4月6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于鹏事迹。

3、曹强文

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11月10日出生,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香港路居委会工作人员。

2021年1月11号下午4点左右,家住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御苑枫景小区二楼的一名三岁多幼童,因家长短暂外出想出门寻找,开门时不小心从里面将门锁住后,又踩着凳子爬到窗户上伸出腿脚,欲从二楼防盗窗的空隙中爬出。结果头肩部被卡在防盗窗上,整个身体悬在离地约10米的窗外,随时都能掉下来,当时情况十分危急,被一名经过的老人发现并大声呼救。

正在该小区执勤防疫工作的香港路居委会人员曹强文听见后,立刻循声跑到现场,抬头一看孩子十分危险,楼下3位老人正束手无策,他来不及多想,立即踩着楼下小底屋旁边的管道先攀爬到一楼,再抓住一楼的防盗窗爬向二楼,想托举孩子的腿脚将其塞进窗户里。

因四周墙面平滑没有抓手,曹强文只能用右手扒着一楼与二楼之间一条宽不到5厘米的外沿使劲向上一探身,在另一只手准备抓住二楼防盗窗的瞬间手下一滑,连同抓住的钉在外沿墙上的两根光缆线一起从二楼坠落到地上。当时,曹强文只感觉脚部发麻并未在意,又继续帮助赶回来的孩子父亲攀爬施救,这时接到警情的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孩子救下。看见孩子安全获救后,曹强文才放心地离开现场,在回家的路上感到脚部痛越来越疼,到医院拍片检查后发现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后作了手术治疗。

曹强文救人视频被对面楼上居民拍摄转发后,受到群众广为转发点赞,其救人事迹先后被莱西市、青岛市新闻媒体和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军事频道等宣传报道。2021年1月11日,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宣传报道曹强文事迹。2021年1月27日,莱西市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曹强文“莱西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21年6月24日,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曹强文“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4、黑振飞

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3月5日出生,青岛胶州市公安局杜村派出所辅警。

2019年1月13日上午(农历腊月初八、星期天)胶州市公安局杜村派出所辅警黑振飞在下班后路过胶州市铺集大集时,发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跟在一名妇女身后,猛然伸手将妇女口袋里的手机偷走,黑振飞发现后立即大喊:“你在干什么,快住手!”听到被制止的喊声后,该男子随即撒腿就跑,黑振飞立即在后面紧紧追赶。

追出大约一公里左右,在即将抓获偷手机男子之时,该男子突然转身,随即掏出携带的铁锥子刺向身后的黑振飞,黑振飞没有畏惧,勇敢面对危险,用右手挡下迎面而来的铁锥子,左手搂住这名男子,将其扑到在地,进行激烈的搏斗,黑振飞的右手鲜血直流,最终将该男子成功压在身下,当场将其制服。此时在附近巡逻的铺集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审讯。

经审讯得知该名男子叫伊里亚斯•伊明江(新疆籍),先后多次流窜到胶州市农村大集偷窃手机。黑振飞人在岗位始终不忘铮铮誓言,不忘初心使命,忠诚为民,勇于奉献。在点点滴滴中诠释爱民真情,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9年12月24日,胶州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黑振飞“胶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于2021年下半年授予黑振飞“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6月17日,黑振飞被“大义耀齐鲁”——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颁奖典礼宣传表彰。

5、徐方龙

男,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2月7日出生,青岛胶州市公安局铺集派出所辅警。

2020年12月30日上午,铺集派出所辅警徐方龙下夜班回家,行至诸城市辛兴镇大捎铺村,发现一辆大货车撞到了路边的大树上,车头严重变形,车内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内无法动弹,由于前一天暴雪的影响,路面结冰严重,路上几乎没有行人。

徐方龙见状,立即停下车展开营救,他试图拉开车门,但车门被大树死死卡住,他一边安慰车内的司机,一边赶紧拨打120、119电话求救。在等待救援的间隙,徐方龙冒着严寒想尽办法解救货车司机,他跑到临近村庄借来破拆铁锹、铁棍等,能找到的工具都用上了,但都没有效果。

最终,他和随后赶到的消防救援人员一起成功将驾驶员救出。由于当天路滑难行,救护车不能及时赶到,徐方龙又将受重伤的货车司机抬上自己的轿车,一路向诸城市中医院方向赶去。一路上,道路湿滑、行车艰难,但是为了让受伤的货车司机及时得到救治,他不顾个人安危,以最快的时间将货车司机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徐方龙一直全程陪同做完检查并帮忙办好住院手续,直至货车司机的家人赶到医院后,他才悄然离去。后经了解,货车司机姓蒋,经医院检查,事故造成其右腿、胯骨粉碎性骨折,多亏及时送到医院,才保住了生命。事后蒋先生的家人经多方打听,才得知施救人员是胶州市公安局铺集派出所的辅警徐方龙,他们多次联系想当面表达谢意,都被徐方龙婉拒。

2021年1月26日,蒋先生的儿子手捧锦旗,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铺集派出所,将这面承载着一家人感激之情的锦旗送到了徐方龙手中。

2021年,胶州市公安局授予徐方龙“百佳辅警”荣誉称号。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于2021年下半年授予徐方龙“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6月17日,徐方龙被“大义耀齐鲁”——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颁奖典礼宣传表彰。

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

青岛市(1个群体,4人)(省颁奖典礼表彰人员)

1、刘  鑫,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2月3日出生,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科员;

2、解文超,男,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5月6日出生,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3、修仕滨,男,汉族,群众,1983年10月18日出生,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协警;

4、常  超,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12月2日出生,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协警。

事迹:

2020年7月30日9时许,这一天跟往常一样,即墨法院执行干警刘鑫、解文超、修士滨、常超在完成日常的执行任务,返回单位途中,途经天井山二路与佳和医院南侧路口时,发现前方发生一起轿车与面包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车头凹进,轿车损毁严重。当时,相撞的汽车气囊弹出,满车浓烟,由于地处偏僻,来往路人较少,导致无现场施救人员,情况十分危急。“快!赶紧救人!”

刘鑫等四名执行干警迅速做出停车救援决定,上前维护现场秩序,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减速避让,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查看群众伤情。经查看,轿车驾驶员在车辆受猛烈撞击后被弹出的安全气囊打晕在车内,且车门受到挤压变形无法打开。车内同乘人员也表情痛苦,一时不知所措。干警刘鑫、常超两人合力拽开车门,解开驾驶员安全带将昏迷驾驶员抬至路边,帮助受伤较轻的副驾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同时,干警解文超、修士滨将面包车上受伤较轻的人员转移到路边。将车上人员全部安全转移后,干警们指导面包车司机拨打120、122。确认驾乘人员伤势无大碍后,四名执行干警返回执行局。这种见义勇为的情景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每当路遇险情,即墨法院干警都会毫不犹豫地扶危解困。救人于危难,体现了新时代司法干警的使命担当。

2021年1月29日,即墨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刘鑫、解文超、修仕滨、常超“青岛市即墨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于2021年下半年授予刘鑫、解文超、修仕滨、常超“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6月17日,刘鑫、解文超、修仕滨、常超参加“大义耀齐鲁”——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颁奖典礼。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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