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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境内发债资金实行登记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境内发债资金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应在债券发行核准、注册或备案后且首期发行前至少10个工作日,委托境内主承销商,凭以下材料在该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行)或委托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的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托管行)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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