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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写答卷 热血铸警魂 交警李涌被追授“青岛楷模”称号

11月18日上午,“青岛楷模”先进事迹发布仪式在青岛大剧院举行,青岛市委宣传部授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同志“青岛楷模”称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立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隋汝文出席发布仪式,为李涌同志亲属代表颁发证书和奖杯,并送上慰问鲜花。

今年国庆节期间,李涌同志在执行国庆安保高速公路巡查任务中,为保护执法对象安全,不幸壮烈牺牲,终年55岁。10月23日,省政府评定其为烈士。李涌从警16年以来,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始终坚守在道路交通管理第一线,他首创10种“温馨提示”手势,推动驾驶员文明行车自觉性和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手绘多幅辖区道路交通地图,详细标注每一处交通风险点和易发事故路段;率先使用DV摄像机对监控设备取证难的地点进行视频抓拍,下达交通违法通知书5万余张,实现执法服务“零投诉”;先后用烂11份青岛地图为无数群众指路,11次不顾危险帮助群众扑灭机动车自燃,33次将载有断肢、心梗、脑梗、流产等危重病人的车辆引导护送到医院,100多次帮助解决公共隔离护栏损坏、群众车辆抛锚等问题;业余时间,他到社区、学校、企业等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授课400余次,连续7年在“青岛好司机”团队从事义务普法志愿服务,折合献血近3万毫升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近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获评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仪式现场讲述了李涌同志恪尽职责、担当在前,不畏艰险,冲锋在前,无私奉献、服务在前,许党报国、英雄无悔的动人故事,生动阐释了他用生命书写的无愧于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答卷。李涌同志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纷纷认为,李涌同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重要训词精神的忠实践行者,是严格执法、矢志不渝维护公平正义的不懈奋斗者,是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服务群众一心奉献的新时代好警察。市委宣传部号召,全市上下要向李涌同志学习,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践行初心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砥砺奋斗、苦干实干,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的磅礴伟力,为把青岛建设的更加充满活力、富有实力、独具魅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林红 崔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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