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了解到,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作出一审判决,相关被告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达24.59亿元。该案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是迄今为止法院审理的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据了解,此次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涉及的被告既包括上市公司,也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还包括年报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项目经理等。(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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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康美药业案幕后实际操纵上市公司的为恶者付出沉重代价,实现了“惩首恶”的目标
证监会:相关各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通过多种手段并举,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立体化的责任追究体系,让康美药业案幕后实际操纵上市公司的为恶者付出沉重代价,实现了“惩首恶”的目标,有利于强化惩恶扬善、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全面总结首单案件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机制,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进一步优化案件评估、决策、实施流程,依法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
11月2日晚间,*ST康美公告称,10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兴田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还指控马兴田犯单位行贿罪,于同日立案审理。据起诉书,被告人马兴田等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分别于2005年至2009年、2007年至2012年向陈某、钟某、万某行贿。
据*ST康美公告,马兴田的上述违法行为均发生在10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马兴田此前已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ST康美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公司业已启动合规体系建设项目,通过强化合规建设等措施进一步防范公司相关法律风险。
目前*ST康美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1月2日晚间,*ST康美披露了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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