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司法局局长 李德岗
李沧区围绕建设职能高效、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主线,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成功入选首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成立依法治区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综合考核体系,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印发《李沧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健全制约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面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全程跟进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全区街道办事处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项目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形成街道党政办形式审、法律顾问实质审、司法所全面审的逐级递进式审核把关模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持续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工作,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水平。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区、街、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为全区所有社区标配“法律顾问”,采取“线上咨询+线下服务”模式,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标准化、高效能”。创新“警调联动”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助力公安行政调解机制创新,积极参与辖区轻微治安案件纠纷化解。创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构建“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受理机制,畅通“网上受理”渠道、实行存疑受理,保障最大限度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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