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城阳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据悉,本次配租房源,其中,首次配租172套,二次配租62套,共计234套。
据了解,在配租范围方面,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城阳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同时,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一档租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2号)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本次配租房源租金标准如上(单位:元/月·平方米)
附:
申请登记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计分排序名单公示、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勿高峰期前往报名,选房顺序由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不受报名顺序影响,请提前准备健康码,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请勿相互交谈,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
2.此次登记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0日。
(1)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家庭登记日期: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其他持证户籍家庭:11月9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请申请家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
3. 登记地点: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申请确认单》。登记期满后将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城阳区政务网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计分排序
本次实物配租不设候补入围名单,统一按计分排序结果分数由高至低选房,直至房源分完为止。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进行。其结果将于2021年11月24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城阳区政务网、城阳区各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布。
轮候选房
1.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根据已公布的房源信息按照公布的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房,并领取《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2.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房源管理单位(明细如下)签订《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配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之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各房源管理单位将签订的《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到城阳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住房保障科202房间报备存档。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缴费、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87868999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8007903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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