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五莲:关于全县小卖部、小卖店和农贸市场
恢复正常经营的公告
为有序恢复全县小卖部、小卖店和农贸市场的正常经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范围
1.城区6处农贸市场:集后早市、金沙商场、永祥农贸市场、晶美商贸城、西罗山商场、同俗市场。
2.城区及镇村的小卖部、小卖店(包括商贸流通领域小超市、小商场)。
二、恢复经营时间和条件
1.自2021年11月7日下午起恢复经营。
2.经营业户配备配齐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
3.从业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持《营业执照》正本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各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4.经营场所按时进行消杀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商务部办公厅2021年8月《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三版)等2个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经营业户在复工复产期间要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禽畜肉类和熟食区的员工还应当佩戴工作帽上岗。口罩或手套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消杀。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2.合理规划进出通道(农贸市场分别设置一个出口和一个入口),顾客间隔1.5米有序排队,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凭健康绿码方可入场,非绿码、体温检测异常和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入场。入场人员控制人流量,严禁聚集扎堆。
3.提倡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鼓励市场提供线上采购、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
4.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经营业户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驻场监管,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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