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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研究

机构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服务名称:借鉴“金开贷”P2P模式,建立企业间委托贷款网络撮合交易中心的研究

创新力(首创性、前瞻性):

借鉴“金开贷”网络借贷模式,将委托贷款企业间线下撮合的传统做法,改由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撮合模式,银行作为企业间的委托银行代为贷款管理,不承担贷款风险。目前我国从事互联网金融的P2P企业均为对接民间借贷(个人对个人,包括金开贷也是对接个人间投融资需求),大都没有纳入征信系统,企业借款也依托自然人(公司法人代表、大股东)向社会募集资金企业间委托贷款网络撮合平台以企业为借款人,银行充当资金管理机构,平台负责撮合,沟通企业间,个人对企业的资金,业务纳入了银行征信监管,降低了金融风险。目前,全国尚没有企业间委托贷款的互联网专业平台。成了国家级委托贷款网络撮合交易中心,能有效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推进利率市场化。

专业性(严谨性、深入性):

根据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未授权的企业间借贷是非法的”,企业不能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因此我国现有的P2P都是对接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借贷。但是,根据《商业银行法》中关于委托贷款的有关规定,企业是可以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向另外企业进行借贷,有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参与,企业间委托贷款撮合交易可以合法合规的实现。该研究是在推动“金开贷”社会金融服务平台P2P业务的基础上,对企业间网络借贷进行了研究,依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计了企业间借贷的交易模式,有效解决P2P网络借贷不受监管的问题,建议建立我国全国性的企业间委托贷款网络撮合交易中心,服务于实体经济。

参考性(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

该研究借鉴“金开贷”社会金融服务平台的经验,利用合规性融资性担保公司推荐公司项目,平台进行双重核查,风险准备金、担保保证金等措施,一方面能保证项目风险可控,另一方面做到保障投资企业本息回收;搭建担保公司业务监管系统,实时对合规性担保公司资本、担保项目、偿贷能力进行监控,保证了担保公司业务的健康开展;平台撮合,投资方、贷款方、银行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协议,由银行进行贷款管理,每笔贷款由银行录入征信系统,降低了社会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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