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服务名称:国泰君安睿博系列产品(以尧睿9号为例)
服务类型:产品:收益凭证类产品
▶【创新能力】:
收益凭证于券商:结构化产品的春天。在收益凭证试点开始以前,证券公司发行结构化产品需要获得场外市场业务资格或通过证券业协会的专业评价,审批流程较长、投资门槛较高。收益凭证试点以来,由于收益凭证的收益可灵活挂钩各类资产,关于结构化产品的各类设计架构就可以装入收益凭证,实现了结构化产品的快速发行、低门槛购买。
收益凭证于券商:加杠杆利器。按照当前规定,收益凭证发行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60%,这有望为券商新增0.6 倍的杠杆,补充业务资金需求。
与传统的公司债、次级债、转融通等债务融资渠道相比,收益凭证的优势可以总结如下:期限灵活、净资本损耗小、投资门槛较低、收益形式多样、资金用途限制少、发行速度快。
收益凭证于券商:为现有产品/业务插上想象的翅膀。以融资融券业务为例,收益凭证提供融资融券业务所需资金、有助对冲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可提供另类的融资方式。
除了融资融券业务以外,收益凭证对证券公司其他业务的支撑作用也十分明显。例如,目前收益凭证大多向券商自有客户开放,有助增加券商经纪业务的吸引力;券商自营资金可投资收益凭证,丰富了自营资金可配臵的资产;较低的投资门槛使得收益凭证成为券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理想产品等。
1、产品的名称:睿博系列尧睿九号
2、产品的目标规模:单个客户参与本产品的金额不低于5万元。客户人数不超过200人。产品募集规模下限为500万元,规模上限为3000万元。
3、产品的发行方式:柜台市场私募发行。
4、产品的期限:本产品的期限为89天,即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本产品自2016年3月10日开始起息。如遇本产品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的,发行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发行人也可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延期。本产品提前终止或延期的,产品期限将相应改变,相应的终止日以发行人柜台市场信息披露平台公布为准。
5、产品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主要投向公司FICC新兴业务,提升发行人多元化业务收入水平。
6、产品的面值:本产品为均等份额,每份产品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产品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收益能力】:
1、产品的收益率(见表后附图:二倍鲨鱼鳍)
针对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Au9999的加权平均价,
(1)若发生敲出事件,即在起息日至最终观察日期间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的最高价曾经超过期初价格的110%,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若没有发生敲出事件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为0%;若没有发生敲出事件且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0%)。
(2)收益计算方式:认购金额×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3)收益支付频率:到期支付。
▶【风控能力】:
1、产品的风险等级及发行对象:
(1)风险等级:低风险,国泰君安证券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2)发行对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或积极型的合格投资者。
2、产品的增信措施:无。
10、产品成立的条件:产品的参与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参与人数为1人(含)以上,发行人即可宣布本产品成立。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