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昨日举行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1年第一次证券持有人会议,会上“中山证券-阳光城集团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2.7亿元展期方案获通过,该笔ABS将于2021年11月8日到期。记者今日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该笔购房尾款ABS具体兑付方案为,本金首付10%,剩余本金延期一年;利息正常支付。(界面.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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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12.7亿元ABS展期方案通过 两周内开完全部持有人会议
方案是先偿还一半,剩下一半展期一年。
讯 11月4日,获悉,阳光城关于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1年第一次证券持有人会议结束,12.7亿元购房尾款ABS展期12个月的兑付方案已获通过。
据悉,该笔购房尾款ABS发行规模本金及利息为13.4亿元,将于2021年11月8日到期。方案是先偿还一半,剩下一半展期一年。
此外,阳光城第二大股东泰康已要求阳光城召开临时董事会,时间尚未确定。此前,来自泰康的董事陈奕伦、姜佳立先生对三季度报告投反对票,理由是对于公司三季度所表现的公司经营恶化,需要得到管理层合理解释。
据悉,阳光城本周五将召开另一场ABN持有人会议,估计这两周开完全部持有人会议。
11月3日晚间,阳光城对外发布关于信用评级发生调整的公告。针对近期评级下调,阳光城方面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压力,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据公告,本次评级调整导致“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不再符合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
由于“21阳城01”、“21阳城02”、“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投资者适当性已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因此本次评级调整对投资者适当性不产生影响。
公告显示,近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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