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改委就深化电价改革有关事项发出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天津市燃煤发电电量原则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其中基准价为每千瓦时0.3655元,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上海证券报)
天津市发改委就深化电价改革有关事项发出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天津市燃煤发电电量原则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其中基准价为每千瓦时0.3655元,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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