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获批发行“家全宝”储金型家庭综合保险产品。上述保险产品销售期限自批复之日起一年,销售规模不超过100亿元。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该产品实行专户管理,投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现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回购、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银行存款、金融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资管产品、债权计划、信托计划等)等。
具体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要求如下:
一、固定收益类资产
(一)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久期根据产品的期限确定,一般为3年至5年;操作上需把握资金利率较低的市场环境,通过积极运用回购放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收益率贡献。
(二)银行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资管产品、债权计划、信托计划等资产合计市值≤账户资产市值的60%,其投资标准应满足年度《委托资产投资指引》相关要求,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
二、权益类资产(不含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A份额)
权益类资产需谨慎操作,并按照绝对收益目标要求,通过精选品种把握波段操作机会,权益类资产资产配置市值比例≤账户资产市值的15%。
三、风险和收益要求
按照本产品的投资风险和收益要求,本产品以绝对收益为目标,本着灵活与稳健兼顾的原则,设定业务口径年度净投资收益率(扣除管理费、托管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相关费用)目标应≥5.03%。
四、建仓期规定
本产品投资不设置建仓期,管理人应按照本指引投资原则进行资产配置。
五、其他
(一)本产品各业务品种的具体投资规定遵照监管机关相关法律法规和当期《委托资产投资指引》要求执行。
(二)本指引中所述资产比例计算中应当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
(三)本指引由人保财险公司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四)本指引有效期从颁布之日起至新指引发布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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