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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防止非洲猪瘟传入 禁止从海地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防止海地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称,2021年9月19日,海地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8月26日该国东南省(Sud-Est)家养动物发生1起非洲猪瘟疫情,涉及的易感动物共计2500头后院家猪。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海地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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