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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控股子公司冠城元泰对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起诉讼

  冠城大通:控股子公司冠城元泰因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法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冠城元泰交付前述樟[2015]拍05、樟[2015]拍06号地块土地,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暂计人民币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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