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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介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高于交易参考价

  从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9月22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通知》提出,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代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政府公布的交易参考价格挂牌二手房;不得组织出售方联合抬高报价;不得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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