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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滚动管理。进入储备库的项目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有效期内可申请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3年未执行的在库项目将自动出库,出库项目申请再次入库的按照新项目入库要求和流程办理。已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涉及项目支出方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数额等信息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入库指南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央部门审核的,原则上应在收到地方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预算按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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