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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上期所子公司上期能源昨日发布《关于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明确上期能源将于2021年10月18日起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根据《通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率为年化0.05%,以每日结算后国债的折后金额为基数计费,按月收取。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4:30前提交申请。(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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