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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金龙机电: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对金龙集团、金美欧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报告、公告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其中对金龙集团处以40万元罚款,对金美欧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金龙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金绍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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