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影《九层妖塔》被指侵权 《鬼吹灯》作者起诉中影集团、导演陆川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熊琳)《鬼吹灯》作者张牧野认为电影《九层妖塔》涉嫌侵犯著作权,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和导演陆川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记者20日从法院获悉,在受理该案后,应被告之一陆川申请,法院追加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
2016年1月7日,《鬼吹灯》作者张牧野起诉称,《鬼吹灯》系列文字作品以盗墓为题材,讲述的是几名“摸金校尉”利用祖传的风水方术知识到处探险寻宝的故事。小说内容运用了大量的文学史诗、民间传说,包含了对地理、风水、异域风情的介绍等,引发了“盗墓文学”热。《鬼吹灯》系列小说自2006年2月发表以来多次印刷,销量过千万册。基于小说的好评和庞大的读者基础,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和陆川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拍摄成电影,并以《九层妖塔》之名在全国各大院线放映。
原告认为,电影《九层妖塔》的故事情节、人物设置、故事背景均与原著相差甚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的改动范围,构成对原著的歪曲和篡改,给原告造成了精神伤害,侵犯了原告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故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及陆川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张牧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张牧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本案立案后,被告之一陆川申请追加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陆川认为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与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为电影《九层妖塔》出品方即影片著作权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本案诉讼。张牧野亦同意将梦想者电影公司和乐视影业追加为共同被告。西城法院在充分考虑原被告意见的基础上,为了便于查清案件事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已同意追加上述二公司为本案被告。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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