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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 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出台《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该方案再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即在冬季日最低气温≤-5℃、夏季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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