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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应急响应

  9月4日10时,黑龙江干流同江站水位54.60米,洪水量级为10年一遇,超过警戒水位0.60米。至此,黑龙江省黑龙江干流全线水位除同江站以外均降至10年一遇以下,汛情趋于平稳。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防指决定于9月4日14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应急响应。(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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