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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山东·青岛 | 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还是要看这一点

在青岛,有一个全国独一无二的机构——决策法律审查处。这个设立在司法局的部门存在的作用,就是将法治作为政府行政的前置环节,对行政决策体系进行法治监督,确保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一个“安全阀”的作用。

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说自己有可能是青岛参加会议最多的局长,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深改会,万振东都会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用“法治盾牌”为政府保驾护航。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政府的决策文件同样也重在执行。过去,有时会出现一些政策文件“打架”的情况,或者政策“出不了门”,不具备可执行性。将法治前置,可以有效规避这个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万振东局长举例说明,司法局成立了一个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加大疫情防控相关决策和处置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在去年复工复产前,有个部门起草文件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必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这一条在司法局审核时被驳回。

从可行性角度来看,青岛有180多万市场主体,如果要现场走访、审核疫情防控情况,以主管部门的人力,根本做不到“真批”,如果只是在办公室盖盖章,则毫无意义。

从法治角度来看,该条文实际上变相追加了审批,尤其是“假批”的话,唯一的作用就是给企业徒增负担,与“放管服”政策相悖。

诚然,有关部门想尽心尽责,多一道“防护墙”难道不好吗?但是用力过猛则过犹不及,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应该是企业,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该条文就是错的。在司法局驳回两天后,国务院就下文,复工复产不准变相设立审批手续。防止出现层层加码、互为前置审批、循环证明等现象。

同样,近期有部分地区下发通知,不打新冠疫苗不能进商场等公共场所。这其实就是一种非常粗糙的管理方式,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万振东局长透露,这种情况在青岛应该不会出现。

这种“冲突”也体现了一种管理的惯性思维,过去凡事都要“管一下”“批一下”才放心。司法局的重要作用在此刻就得到凸显,作为第一道屏障,向官员普法,引导官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从而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实,很多问题考验的就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也就是法治水平。法治已经成为一种核心竞争力,坚持法治,无疑会让治理更加精准有效。

在法治建设方面,青岛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创造了多项第一。

青岛是第一个在全国镇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城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镇街作为基础要夯实,否则县市区就会落空。”万振东局长说道。

2020年,青岛颁布了山东省内地市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0年,青岛获评山东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前正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

“恒有二者,余畏敬焉。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虽然这是康德的哲学表述,人的理性是建立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所在。但我想把它误读为“举头三尺有法律”,彰显法治的作用,把权力被关进“法治的笼子”,让法治成为信仰,彰显强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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