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ST中新: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

  *ST中新8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台州中院决定书,台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3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等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台州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台州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目前,公司生产仍处于停滞状态。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