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茅台白金酒被执行433万元,系与陶瓷公司分期付款纠纷而起

  8月13日上午,经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白金酒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433.8769万元。另据天眼查关联案件显示,此案疑因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白金酒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而起。(财经网)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