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意见》)精神,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的通知》。自2021年8月6日起,青岛市停止以下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一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是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三是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通知》明确,自2021年8月6日起,停止上述培训机构的审批业务。包括已经递交申请材料尚未批复和许可证已经颁发正在办理登记等审批业务。
此前,青岛部分民办教育机构一直在等本地政策落地,不过此次下发的政策只是停止了部分类型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并没有涉及禁止学科类培训等内容。记者采访了多个中大型辅导机构,均表示学科类暑假班仍在正常开设,青岛培训机构暂时并没有受到“双减”政策的影响。特别暑假更是各家培训机构最忙碌的时期,学科类培训拥有极大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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