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上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21世纪)
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上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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