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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120万元不还拒不腾出法拍房 两地法院联合强制腾退房屋

7月28日,莱西市人民法院联合海阳市人民法院,在公证人员监督公证下,共同腾退一处法拍房,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王某将家中积蓄借给刘某,并收取一定利息,两人相关账户来往“流水”达数百万元。2018年2月21日,经双方确认,刘某尚欠王某120万元,刘某当场给王某出具借条。因刘某一直未还借款,后王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刘某辩称,该款是王某的投资款,并非借款,其出具借条仅是为解决王某的家庭矛盾,并非真正的借款意思表示,银行“流水”是正常商业往来,并非还款,故其不欠王某任何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关于出具借条系为解决王某家庭矛盾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其工作性质、年龄、社会阅历均应知道出具该借条的后果,结合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可以印证刘某尚欠王某120万元本金的事实。据此,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20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2020年9月3日,王某又来到法院,对此案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王某提供的财产线索,莱西法院委托海阳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位于海阳的一处住宅,并依法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房产拍卖成交后,莱西法院多次通知刘某自行搬离该房屋,但刘某刻意躲避。莱西法院依法发布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刘某及其他人员限期搬离房屋。期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但其拒不腾出房屋。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莱西法院研究制定了强制腾退房屋行动方案,将此案作为破解执行难和为民办实事的典型案件,一方面由执行干警以短信、微信方式对刘某进行攻心战,另一方面联系房屋所在地法院、物业公司形成合力,督促刘某腾出房屋。

7月28日上午9时,莱西法院9名执行干警奔赴海阳强制腾退房屋。在海阳法院协助下,现场腾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尽管刘某始终未露面,但在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公证下,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物业公司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然后统一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最后,买受人检查验收后,从法官手中接过房屋钥匙,脸上露出了笑容。

“胜诉有时并不意味着案结事了,债权人要有风险意识,在民事活动中,以抵押、担保等有效途径防控交易风险。在胜诉之后,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下落,才能最大程度、及时有效地追回损失。”执行法官表示。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记者  刘瑞东  实习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张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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