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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建立公益诉讼英烈保护工作协作机制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实习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姜小洁)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合力,切实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尊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与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发《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使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形成了英烈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该《意见》涵盖指导思想、保护内容、协作内容及保障机制等四项内容,从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线索移送、配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培训宣传、沟通联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依法保护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依法保护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依法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依法保护英雄烈士及烈属的合法权益和地位。

《意见》要求,双方建立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机制,针对信息互通共享时反馈的问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及时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主体,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检察机关可向不依法履行保护、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前,采用磋商、走访、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沟通协商发送检察建议的必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建议内容有效落实;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证据收集协作配合机制;配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助推建立高效、全面、协同的英雄烈士保护机制;两机关共同举办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班,建立培训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双方开展英烈保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就执法办案、协作配合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共同研讨解决;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对于涉及的重大案(事)件和舆情,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积极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侵害英烈权益的重大事件,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回应社会关切。

下一步,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意见》会签为契机,联合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署开展英雄烈士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及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扩大《英雄烈士保护法》等英烈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履职尽责,努力营造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烈士尊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英烈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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