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7月2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杨某1与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京0115民初15214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裁判结果为,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杨某1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150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7月2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杨某1与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京0115民初15214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裁判结果为,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杨某1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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