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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举行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

7月26日,凉爽的海风吹走了多日的暑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岛超银中学广饶路校区初二二班学生参观法院,学习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知识。

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向学生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学生们介绍了法律是什么、法院的职能、法官的职责等基础知识,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加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和如何加强自我保护。

随后,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工作人员带学生们参观了少年圆桌法庭、“高广鹤法官工作室”、科技法庭和“关爱未来  共筑明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展板,介绍了法庭的基本设置,圆桌法庭的特点和“高广鹤法官工作室”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等情况。

然后,法院工作人员以“‘两法’佑少年”为题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法院工作人员以责任年龄为切入点,结合“高空抛物违法”“用零花钱买简单、小额学习用品有效”“花大数额钱为游戏充值无效”“不满12周岁不能单独骑单车上马路”等事例,讲解了《民法典》和学生们的关系,引导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明白自己的行为边界。

作为讲课的主要内容,法院工作人员联系生活中的实例,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以及学生们应该如何寻求保护和帮助,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告诫学生们要远离不良行为,做阳光健康的好少年。

法院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应如何加强自我保护。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讲解了学生、老师、家长应该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引导学生们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介绍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害犯罪特点、手段,为学生们讲授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

最后,法院工作人员代表青岛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呼吁:“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任何国家和时代,未成年人的利益都应当优先保护!”她给学生们留下联系方式,向学生和家长们分享了讲课课件,表示随时可以为学生们提供法律咨询,祝所有学生健康成长、心灵强大,能够拥有阳光幸福人生!

讲课现场气氛活跃,学生们积极参与互动,认真思考并提出问题,踊跃回答问题,加深了对学到知识的理解。学生们表示,通过参观学习,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收获很大,以后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用学到的知识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表示,孩子们学到的知识对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帮助很大,将帮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要分享、传播这些知识,让更多的孩子、家长受益。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实习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时满鑫  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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