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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7月22日,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全力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现公布一批因为食品抽检不合格被处罚的典型案例,涉及调味品、熟食等。市民如果有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投诉举报。

青岛味鲜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案。2020年11月26日,莱西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抽检发现青岛味鲜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黄豆酱防腐剂用量检测不合格。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制度,且至该案进行调查时,仍未改正。莱西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召回,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0元,并罚款13万元的处罚。

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案。2020年3月19日,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40瓶“纯芝麻酱”,经抽检,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执法人员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错误行为,接到不合格报告后主动启动召回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9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24.00元。

青岛鑫义四号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制售不合格食品案。2020年10月20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对青岛鑫义四号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炸花生米进行抽样检验,发现黄曲霉毒素B1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执法人员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错误行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并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积极进行了整改。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平度市小张先生脆皮烤鸭店制售不合格食品案。2020年12月2日,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抽检发现平度市小张先生脆皮烤鸭店制售的一批鸭腿山梨酸及其钾盐含量超标。经执法人员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错误行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积极查找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平度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罚款5000元。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辛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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