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入内;加强视频监控管理,重点部位保存时间不少于90日;完善幼儿入(离)园接送交接制度……
7月5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21〕11号),青岛市制定《青岛市幼儿园精致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青岛市幼儿园精致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精致管理的内生动力,明确目标责任, 完善制度和流程实施精致管理,加强监督问责、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销号。
要强化幼儿园人员管理,加强视频监控管理,完善幼儿入(离)园接送交接制度,深化安全教育演练,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幼儿园装修维修改造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管理,强化卫生保健工作,简历幼儿园无休巡视检查制度,规范应急处置,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家园信息沟通。
各单位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发挥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联盟办园合作指导、家长投诉等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对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问责处理,对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幼儿园,撤换幼儿园园长,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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