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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要求券商提交投行电子化自评材料 涉四项评价指标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下午向券商紧急下发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标评价的通知》,同时下发了评价方案,券商需在6月27日(周日)中午12:00前提交自评材料。评价指标包括底稿电子化率、系统建设投入情况、配合监管情况、创新情况,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30%、20%。此次评价结果将作为2021年券商分类监管评价投行电子化底稿专项评价依据。(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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