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莱西红翻天海鲜超市被曝光!对当事人王某进行顶格处罚!

文明、有序的环境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彰显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关乎着你我的生活。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巩固创城成果,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住建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巡查力度并开设【文明创建曝光台】,对市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整改,真正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秩序、影响市民美好生活的不和谐因素,同心共建文明、美丽莱西。

红翻天海鲜超市

不文明行为曝光及处罚:

红翻天海鲜超市门前乱堆乱放、乱扔垃圾、占路经营,屡禁不止,经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及住建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劝说,拒不整改。目前,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执法中队已对当事人王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将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顶格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筑物的未封闭阳台、窗外、门外、屋顶、平台不得放置、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商品交易市场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区域经营,发现摊位经营者占用市场外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及时予以劝阻。

对同一违法当事人查处两次以上的,在违法情节不变的前提下,提升一个裁量阶次进行处罚;对同一违法当事人查处四次以上的,按特别严重”阶次进行处罚”的规定,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及住建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劝说,拒不整改。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执法中队已对当事人王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将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顶格处罚。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