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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通告!青岛多人被实名曝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悬 赏 通 告

(2021年第4期)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徐炳蔚(系同案被执行人青岛壹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3708321966****0012

户籍地:山东省梁山县水泊中路45号

未履行金额:2200000元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20%支付悬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871(孙法官)

二O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冷森家

身份证号:3702241969****4912

户籍地:胶州市杜村镇杜村工业园

未履行金额:3053560元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支付悬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715(许法官)

二O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吕美华

身份证号:3702241968****4924

户籍地:胶州市杜村镇杜村工业园

未履行金额:3053560元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支付悬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715(许法官)

二O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王勇

身份证号:3702021967****0731

户籍地:青岛市市南区汶上路9号3单元401户

未履行金额:600000元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支付悬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2-80880715(许法官)

二O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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