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沽河水量统一调度,合理配置大沽河水资,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起草了《大沽河水量调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区(市)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近日已联合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大沽河干流的水量调度管理,并考虑地下水资源的利用情况,明确了大沽河水量调度的总体目标、工作方法、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一般年份大沽河水量应当保障生态用水,特殊干旱年份,优先保障生活用水。从大沽河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需按照要求向水务主管部门报送水量调度计划建议,市水务管理局通过实行年度取水计划、季度调度计划、月度调度计划、实时调度计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量调度。
《实施方案》规定,大沽河水量调度纳入青岛市对各区(市)大沽河管理养护考核内容。按照《青岛市大沽河等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严格控制从大沽河河道取水的年度许可水量和取水量。加大监管力度,对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要求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下一步,通过落实《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监管有效的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和管控体系,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制度,促进大沽河水生态环境改善和幸福河湖建设。
来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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