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这就是山东·青岛 | 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引育留用” 青岛发布12条乡村人才振兴攻坚任务

5月13日,青岛市人社局举办新闻通气会,发布2021年乡村人才振兴攻坚任务目标。青岛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近20个部门制定发布了《2021年乡村人才振兴攻坚目标任务》。《任务》聚焦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引育留用”的关键点,包含了12条攻坚任务目标。

突出做大增量规模,大力引进集聚涉农优秀人才

加快集聚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重点聚焦现代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依托顶尖人才奖励资助项目、“青岛菁英工程”和“外专双百计划”等,面向海内外引进聚集“高精尖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农业产业拔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

加强招引农业领域青年人才。依托“蓝洽会”“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和“青岛招才引智高校行”等活动,设置线下线上涉农引才招聘专区和专场,组织编制发布年度涉农引才招聘专项计划,重点引进涉农专业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农业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持续实施“青鸟计划·唯才唯青岛”青年人才聚青行动,重点引进招聘涉农产业青年人才。

强化“双招双引”联动集聚人才。借助“双招双引”项目和人才中介机构的资源优势,整合网上引智对接平台、青岛国际人才智力联络站、“百万校友资智回青”活动等渠道,拓宽乡村振兴人才来源,组织征集编制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人才需求目录,重点围绕粮油、水产、禽畜、果蔬等领域,加大良种、农机等重点领域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推动招才引智成果推广项目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

突出优化存量结构,加快培养开发乡村本土人才

加强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培养高素质农民技能人才队伍,年度开展农民技能培训2万人;持续将农民教育培训列入市办实事,支持培育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鼓励农村实用人才、新产业工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加强培养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完善乡村企业家培训体系,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依托市供销系统“农民大讲堂”“经贸技校”等,实施急需紧缺的农村电商营销、涉农产品物流、农资市场供销等人才培育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农村电商营销、农副产品现代物流、冷链仓储、农机具维修、无人机直播飞防等涉农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支持莱西天天购项目打造全国新电商时代的“领跑者”。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和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实施乡村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计划,大规模开展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劳动力等技能培训,年度培养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49万人。

加强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依托国家、省市人才工程、人才专项计划,加快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强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健全完善科技人员激励办法和农业农村科研机制。加强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培训一批年轻骨干农技人员。支持青岛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基地做好基层乡村干部学历教育培训500人,省级服务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各培训乡村专业人才3000人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和扶持激励政策,推广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模式。

突出提高质量能级,鼓励引导人才流向乡村基层

推进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实施人才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深化促进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行动。鼓励支持引导乡村产业人才、新产业工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到农村从事个体经营、领办创办涉农企业。支持涉农区市依托市、区(市)、街道(镇)、行政村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才返乡入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推行乡村人才定向培养。统筹做好乡村人才招聘用编计划和乡村人才结构优化保障,推动编制使用持续定向投放基层乡镇(街道)。实施乡村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扩大乡村公费师范生、医科生、农科生等定向培养招生规模。优化乡镇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研究制定促进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和事业单位基层遴选办法;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引导青年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乡村一线成长成才。支持青岛开放大学创建乡村振兴学院,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青岛开放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涉农用工企业对接合作,建设涉农专业或开设农村电商、农副产品营销、涉农产品现代物流、农资市场供销等涉农特色专业和工艺班,定向培养乡村人才。

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深入实施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支持引导城市专技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开展下乡支教送医、科技服务、支农扶农、人才结对等服务基层乡村活动。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到乡村创新创业和兼职为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在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合理取酬等方面的政策待遇。开展2021年青岛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

突出激发变量活力,持续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生态

搭建乡村引才聚才载体平台。加快推进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园区等载体平台建设水平,鼓励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和齐鲁样板示范区,支持入园企业、科研院所等建设承载集聚顶级高端人才科研创新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奖补等政策,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条件、创造机遇与发展空间,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内在活力。加强人才驿站、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基地、青年之家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打包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

拓展乡村振兴人才评价通道。健全鼓励人才向乡镇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深化乡镇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直评直聘政策,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制度逐步扩大到基层所有职称系列;健全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体系,试行涉农职称“民企直评”;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参加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完善乡村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评价渠道,探索建立乡土人才“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机制,符合条件可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化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实行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差异化分类考核;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探索推行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视同发表论文的评审方式。对乡村发展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职称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优化实施乡村人才激励政策。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统筹考虑区(市)和乡镇人员待遇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干事创业;鼓励支持乡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离岗或在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企业、家庭农场或农产品加工企业,按规定给予扶持政策。强化涉农区市党委政府、镇(街)党委的乡村人才振兴主体责任,提升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乡村人才振兴服务效能,保障对人力资本开发、本土人才培养、人才专家服务、人才平台建设等政策性扶持资金投入配套落实,推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等资源要素优先向乡村基层配置。通过优秀人才评选、创新创业比赛、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选树“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乡村振兴英才”“乡村振兴女带头人”“村村都有好青年”“创新创业带头人”“技术能手”等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和政策扶持,吸引激励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