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实施区划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批准,青岛市多次进行区划调整。1978年11月,原属烟台地区的即墨县和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县划归青岛市,新设立黄岛区。1983年8月,原属烟台地区的莱西县、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1987年4月,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县级)。1988年11月,撤销崂山县,设立崂山区。1989年7月,撤销平度县和即墨县,设立平度市(县级)和即墨市(县级)。1990年12月,撤销胶南县和莱西县,设立胶南市(县级)和莱西市(县级)。
199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青岛市委、市政府对市区行政区划进行了新的战略调整。调整后的区级建制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这次调整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市区南北狭长、地域狭小、拥挤饱和、无发展余地的状况,也与市级机关东迁相适应,进一步从行政区划上确定了向东拓展的发展战略,促进了东部新城区的开发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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