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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入围首批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2020年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97号),青岛市成功入围首批15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2016年6月,青岛市被列为第一批第一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自2018年起,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连续三年以市办实事的形式高质量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激发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潜力,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8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共签约138家合作企业和商户,上架文化消费类产品9735项,23.66万人参与领取补贴、进行文化消费。分批次发放34轮文惠消费电子通用券,合计发放文化惠民补贴2000万元;2019年,共签约260家合作企业和商户,上架文化消费类产品15248项,88.91万人次参与实名认证注册。分批次发放23轮文惠消费电子通用券、定向券和文惠消费电子卡,合计发放文化惠民补贴2318.395万元;2020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创新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实现省、市、区(市)、企业四级联动惠民,共筹集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补贴资金106518.51万元,214.27万城乡居民参与活动领取补贴,97.76万人次使用补贴3710.72万元,直接带动文化和旅游消费19248.9万元,直接实现经济效益达到56127.42万元,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拉动比达到1:18.71,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杠杆作用,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强化平台思维,利用青岛市文化消费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性媒体单位对接,与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省、市、区(市)三级联动,统一部署发放多种惠民补贴,实现“省+市+区(市)+签约企业+金融机构+OTA电商平台”惠民补贴错峰发放、统筹管理,增强文旅消费活动的便捷性;通过大数据信息全量采集管理,实现补贴资金的有效监管和精准使用;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胶东经济圈惠民一体化,扩大惠民“朋友圈”,在参与企业和市民的数量上争取实现新突破,最大限度激发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有效带动夜间消费、淡季消费,擦亮文旅惠民品牌,引导文旅消费成为市民生活新时尚。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记者 王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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