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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部署2021年污染源日常执法监管抽查工作,旨在提升监管效能,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强保障。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是进一步推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包含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和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两项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指企业信息库、执法人员库。“一单两库”是“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基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加强日常数据维护和更新,及时完善人员变动情况、企业污染源增减情况等。目前该监管系统中已纳入排污企业数2.2万余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企业518家。

加强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计划》新增加了非现场检查要求,即通过实施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应用,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压减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同时对抽查基础、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及频次等都做了具体要求。针对污染源环境监管事项多、高敏感的特点,明确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等“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其中每季度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数量不低于25%。

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全面实行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违法问题查处结果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对抽查做到全程留痕。2020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污染源日常监管中共随机抽取检查排污单位1945家次,检查结果均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于倢 通讯员:刘汝冰 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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