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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十四五”法治建设领域重点目标和举措

3月5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领域相关规划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青岛市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目标和举措,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青岛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了《法治青岛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和《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三个规划稿。目前,三个规划稿已征求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提请审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起草三个规划稿过程中,我们深入总结近年来各区(市)、各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一系列改革发展的新举措,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压茬推进、创新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加强内容、举措的可操作性、可落实性,确保各项制度和举措接地气、见实效,符合青岛人民所思所想。”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在会上介绍,如提出围绕加快推进机关流程再造,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建立顶格协调推进机制,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出全面建立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和评价通报五项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等。始终坚持衔接协调,注重处理好三个规划稿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有机统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推进高效青岛建设,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制定了哪些具体措施?万振东介绍,《法治青岛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制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坚持以公平竞争为导向,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全面落实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常态化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加大对破坏市场行为的执法力度。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建立涉企承诺政策主动兑现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二是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健全政企协商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建立层级精简、扁平化管理的协同性机关生态。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杜绝排除或限制市场准入的违法行为。健全容新容缺容错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三是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强监管改革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接触式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推行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合监管,制定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和计划,实现对市场主体影响最小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章程加强行业自律。

四是完善企业挽救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预重整实施细则,尽早介入企业挽救。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推进跨部门合作助力企业挽救。加强破产信息化建设和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建设,提高企业重整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效率。进行破产重整投资、融资新模式探索,充分调动金融资源,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破产重整,切实保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利益。

五是打造诚信政府。深入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构建政府公共信用评价体系。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提升惠企法律服务知晓度和公信力,推动各项助企惠企政策落实落地。科学制定扶持企业发展政策,保证政策统一性、连贯性、稳定性。坚持信赖保护原则,健全和完善行政补偿机制。

全面建立“五项制度”

青岛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颖介绍,《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将全面建立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和评价通报五项制度作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公开报备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结合全市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于每年年初报同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青岛普法工作相关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公示。普法责任清单出现调整的,及时向同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备、公开。

二是工作台账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各普法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本部门日常普法工作台账,并及时向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日常普法工作的情况。

三是工作会议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国家机关开展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

四是报告总结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将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等情况及时向同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公室报告。加强对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五是评价通报制度。要求加强对同级普法责任主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的全面评价,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将工作结果作为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通过全面建立“五项制度”,将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和责任、深化普法责任制的刚性落实和动态管理,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完善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从而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深入落实。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青岛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强介绍,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有效增强执法监管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两法街接”平台。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和完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等数据库,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标准,建立便利化资格培训考试方式。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力度,全面实现网上执法和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汇集共享。健全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本领域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欺诈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完善失信惩戒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各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据悉,“十四五”时期,青岛市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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