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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推荐!山东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开启

记者自市科技局了解到,山东省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已经开启,符合条件的单位即日起可进行申报。根据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山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山东将建成50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一类是领军企业。其中,集聚类基地指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明确边界范围和专业管理机构,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区域;领军企业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集聚类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积极推动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够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申报领军企业地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拥有知名品牌,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示范性,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效果明显且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应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5000万以上,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上,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6%以上;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岗位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据悉,获评后绩效评价优秀的基地可被优先推荐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并在省重点实验室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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