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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履行“一统筹四职能” 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攻坚,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效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推进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丰富前沿法律服务品种,推动胶东五市法治一体化,实现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全覆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青岛市及6区(市)获评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着力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自1月28日起实行封闭管理,封闭执勤已达305天,累计11.8万人次。在全省首创派出督导组同步封闭进驻的方式,全程跟踪督导监所疫情防控。成立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依法审查办理各类政府文件,奠定依法防控坚实基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参考,重点加强活禽交易管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制度建设。创新行政复议网上受理、网上办案工作模式。推行“不见面”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线服务12527人次。截至目前,青岛市律师捐款捐物458万元。

着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提高服务市场主体水平

青岛市在全省地市中率先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针对“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集中开展党政群机关履约专项清理,推动91家未按约定履行的政府部门全部履约或达成协议,排查出408个问题处置率达97.8%。在青岛市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出台实施意见和9项配套制度,梳理惠企政策9000余项,宣传解读政策300余场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300余起,协助落实资金近亿元。在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帮助下,某汽车公司按照协议拿到了2000万元产业配套资金。在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基础上,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比例,确保做到“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

着力提升法治保障工作能力

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将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试点在青岛市范围内推广,并拓展为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组织召开胶东五市法治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审议通过合作文件,在全省三大经济圈中率先推动法治领域一体化。在金融聚集区设立全省首家合规民非机构青岛中世合规研究院,在上合示范区“法智谷”设立法律查明与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组建破产管理人协会,分别在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设立合作制公证处并运营,极大丰富了青岛市前沿法律服务品种。将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奖励范围,新设律所21家,引进全国知名律所5家,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全省首家内地与香港合伙联营律所。试点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等组织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10个。截至11月底,青岛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万件,“12348”热线接听电话11.6万人次,法律援助申请实现青岛市通办、就近可办、一次办好。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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