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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零容忍” 1-11月青岛安全生产处罚1551.9万元

12月7日下午,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今年以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台并落实了21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今年1-11月,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13家次,立案处罚383起,处罚金额1551.9万元。

对待事故隐患“零容忍”

今年以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条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汛前准备检查、危化品专项检查、“两节”集中执法检查、全市交叉执法检查、百日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活动。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行为。今年1-11月,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13家次,立案处罚383起,处罚金额1551.9万元。

积极推行“互联网+执法”

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行“互联网+执法”,实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执法+专家”“执法+普法”的安全生产执法模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力争将执法现场变成普法课堂。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执法检查,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

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市应急管理局在全省首推《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列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21项,属于首次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指导企业及时整改纠正,不予行政处罚。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应急部门共对489余家市场主体的845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强化安全生产举报核查

凡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并积极办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实施奖励。树立“打击非法就是保护合法”的观念,凡举报事项必进行“点对点”核查和执法检查,使安全生产举报成为依靠群众、面向社会、强化监管、打非治违的有力武器。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328件,办结321件,对经核查属实的34名举报人奖励资金达17万余元,其中最高奖金5万余元。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立足于“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从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继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实施分级分类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突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保障,适时开展暗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见习记者 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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