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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共建“阳光城阳” 共享“法治成果”

近年来,城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阳光城阳”建设为总抓手,深入实施“阳光党建、阳光政务、阳光发展、阳光治理、阳光生活”五大工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将法治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和企业家感到舒服,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区营商环境建设中心,组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队伍,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向下倾斜,在全市率先将低保和特困审批权委托下放到街道,完成行政审批部门与所属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城阳区获选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启用规模为青岛市最大的城阳区市民中心,整合10多处政务服务场所,进驻各类事项500余项,借鉴深圳市等先进地区“申请人承诺制”经验做法,最大限度扩大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范围。

三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对全区清单进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年交易额300亿元的生鲜肉交易市场作为信用监管试验区,被确定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惜福镇街道“信易+社区管理”新模式获得青岛市信用应用实践十佳创新成果奖(政府类)。

四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城阳区获选全省首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全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示范区、全国海洋与渔业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

五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被确定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约束开发行为,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区。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规定制定并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清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启用和数据录入。

二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城阳区政府工作规则》和《城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涉及水价、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事项。加强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

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出台《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聘请率达到100%。

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继续行使原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将文化市场、商务、旅游、交通运输稽查、农业、农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7个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出台《城阳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专项清理证明事项。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分批次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做好市级和区级建议提案办理,举办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成立行政争议庭前和解中心,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山东省院公益诉讼工作联系点。

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专门监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审计全覆盖,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开展党政群机关履约专项清理工作。

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举办区级“三民”活动,在全市率先试点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择优选聘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权益保障服务,监督政策实施、参与政策制定,青岛比亚迪公司因此按照协议及时收到了街道支付的2000万元产业配套资金。设立疫情期间企业贸易纠纷法律服务专线。推行企业群众“找茬”机制。搭建起涵盖“电话、网络、舆情、电视、广播”的政民互动载体,区民声服务中心成为全国县(市、区)政务热线首家通过国家标准委专家组验收评估的单位。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融媒体等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开展“真情服务”市民体验日活动,组织作战方案答辩会并对落实情况分别开展公开质询,列入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获评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建成启用国内首个政务公开融媒体视听工作室——阳光房。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成和完善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探索设立一处合作制公证处。

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积极开门受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出台《城阳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办法》。

三是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出台《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1+1”制度的意见》,争取山东省“智慧民调”应用系统试点任务,实施“诉调联动”、“警调联动”、“行调联动”、“访调联动”、“援调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治安案件“警调联动”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城阳区召开,相关做法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区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律师代理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化解制度,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学习《宪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等活动,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必修课,依托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宪法法律等法治知识学习。

二是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选派干部赴深圳体悟实训,组织在册干部通过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参加考试,打造“三化一型”干部队伍。

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会主任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分别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深改会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分别提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区政府党组会研究审议。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别按规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和政府法律顾问对28个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开展评议。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拍摄《援来有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等微电影、微视频,其中《援来有你》获司法部展播,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山东省司法厅网站、山东广播电视台、青岛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和网站报道城阳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等,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陈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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