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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仪器设备享免税、职称评审享“优惠” 青岛出台《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宋佳)为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日前,青岛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据悉,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服务等的机构,对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补齐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的短板,推动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移转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根据《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自颁发资格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从获得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年度起的3个自然年内,可享受与新型研发机构有关的政策。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在青设立以产业技术研发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对青岛市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符合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市属科研机构相关政策。市属新型研发机构进口仪器设备,可按相关进口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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