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封满楼) 针对原以工代训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补贴范围窄、困难企业认定标准高、申领补贴提报材料多等问题,青岛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8号)有关规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对现有“以工代训”政策进行再优化、再升级,预留3亿资金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突出“四大变化” 升级政策普惠力度
为了让更多企业享受到“以工代训”政策红利,此次政策突出“四个变化”。
一是扩大企业新吸纳就业享受以工代训群体范围。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四类群体增加贫困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是降低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分项目、分阶段进行了调整,2020年1-5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2020年6-12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
三是延长政策执行期。放宽原有“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规定,明确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受理期延长至2021年3月底。
四是提高困难企业补贴标准上限。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期内最高享受10万元调整到30万元,对外贸等5类行业大型企业从最高享受3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
施策“精准提速” 优化为企服务方式
据了解,此次政策全面落实结果导向,创新方式精准施策,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
一是申报时间更灵活。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业务以月为单位,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
二是申报方式可承诺。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是申报材料更精简。困难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季度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证明。
此外,为加快推进政策的实施,增强企业获得感,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青岛市将组织各区市采取“政策找企”方式,点对点精准向企业推送政策。同时,将建立以工代训政策落实周调度和周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
今年以来,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稳岗扩岗支持,青岛市出台实施企业以工代训政策,按吸纳就业以工代训人数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人数给予符合条件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目前,共拨付补贴资金1000万,惠及企业3900余户、职工1万余人次。
如企业要了解“以工代训”新政详细情况,可登录网址(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3/n32563396/201111111532454306.html)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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