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讯(记者 姜喆 通讯员 仇春芳)疫情发生以来,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相继落地生效,今年出台的2020年第25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明确了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一利好政策为受疫情冲击严重的文化行业带来了信心和底气。
“疫情期间,客户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普遍减少广告投放,我们的营业收入也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对我们整个行业的支持,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青岛磊鑫广告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范鹏妮说道。
为确保把该项政策落实到位,城阳区税务局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抓实抓牢宣传培训、申报征收、减免退库三个环节,确保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落实到位。通过钉钉征纳平台、办税厅电子屏幕、政策提醒短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免征政策,确保缴费人第一时间了解政策、享受优惠。组织专人专岗专班,密切监控缴费人费款申报数据,发现非零申报数据后,第一时间联系缴费人了解情况,对核实属于申报错误的,及时提醒缴费人办理更正申报或减免退库。经查询,政策出台后,2020年度属期文化事业建设费均已享受免征政策。
此外,城阳区税务局查询政策出台前已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疑点数据,同时成立退费小组,审核疑点数据是否已退费到位,将审核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政策减免退库落实到位,退费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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