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最高涨200元/月!自1月起补发!三项保障待遇再上涨!

青岛市自2020年1月1日起

上调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标准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全 部 涨 涨 涨

▼ ▼ ▼

看到这里有点小困惑有木有

那就是生活护理费部分

“比省标准月高出额”是个啥意思

那就得从山东省发布的待遇调整文件说起

▼ ▼ ▼

红框框内划重点

按照山东省发布的文件规定

设区的市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

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

暂按该市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 基 数 计 发

而咱青岛就是

如省文件中说到的那种情形

⬇ ⬇ ⬇

2019年青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因此2020年青岛市工伤职工

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

以2019年青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 基 数 计 发

所 以

2020年青岛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月发放标准要高于省标准呦

那么问题就又来了

既然是自2020年1月1日起

上调三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自1月起增加的待遇标准

啥时能发放到位呢

补发待遇有安排

力争9月底前将增加待遇发放到位

请注意查收呦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