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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文加强贷款保证保险销售管理及投保提示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贷款保证保险销售管理及投保提示。记者了解到,因今年保险行业受“恶意投诉、代理退保”黑色产业影响,尤其是近期针对信用保证保险的投诉增加,部分投保人通过政务咨询、信访投诉等多种渠道反映贷款保证保险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投保不知情、强制投保、信息不透明等,为此,银保监会于8月11日发布关于加强贷款保证保险销售管理及投保提示。

经监管部门调查了解,“恶意投诉、代理退保”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保险公司经营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在信息披露、宣传提示等销售环节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二是一些机构个人编制标准化投诉模板,诱导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退保,以牟取不当利益。

“作为投保人在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时,应该正确认识保证保险与贷款之间的关系,全面了解保险产品、仔细签阅保险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有保险业专家对记者阐述了以下观点,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如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直接获得贷款,无需购买保证保险相关产品;如不合符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通过购买保证保险增信,以提高贷款成功率。

此外,投保人选择贷款保证保险,应协商一致,签订保险合同,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购买贷款保证保险后,投保人除按照贷款合同偿还本金及利息外,还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若投保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履行保险赔付责任后,投保人自身债务不因保险公司的赔付而灭失,投保人的债权人将由被保险人转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依法向投保人开展相关债务追偿工作。投保人信贷违约记录将被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个人未来贷款、就业、出行、任职等方面产生较大限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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